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

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



1、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

1、能抢注商标的公司造成了哪些社会危害?(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使用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1,目前仍以每年超过1O%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指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2、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4十5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1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抢注商标带来的影响都是非常的消极的,往大了说,对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都是有1定损毁的。虽然到目前为止,没办法去对公司的主要责任人追究抢注商标的刑事责任,可是,恶意抢注商标这是1种近乎于龌龊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严厉打击抢注商标行为已经是世界各国高度关注的问题。 延伸阅读: 什么是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商标侵权投诉书范本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哪些?。

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



2、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

1、商标法恶意抢注发展下去的危害是什么?

1、制约企业的发展:许多企业,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没有注册商标,而当自己需要上市、进1步发展需要注册商标的时候,才发现商标被人抢注了。这个时候不仅仅发展的步伐停滞不前了,还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购买回商标或者注册另1个商标。不利于商标竞争。

2、让企业维权高:许多企业为了防止企业的品牌、主打商标被抢注,去注册全类商标,而申请的费用和续展的费用都十分高昂,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

3、浪费商标资源

2、恶意抢注的背景

1、商标申请成本低:随着我国商标法的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商标注册的流程大幅度缩短,成本也大幅度下降。

2、商标申请门槛低:只要有执照的复印件,就可以注册商标,而不像美国那样,必须要是实际使用的商标,因此许多人注册公司去专门抢注商标。

3、商标抢注利益高:只要成功抢注1个商标,就可以为抢注者带来巨大的利益。也因此,许多人明知是不合法、不合理行为,也是偏向虎山行。

3、商标被恶意抢注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1)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1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1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1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3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入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2)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入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虽然在商标法不断的更新着对你恶意抢注商标的立法约束,但实际数据却显示,恶意抢注商标其实还是呈同比上涨的趋势。因为1方面是因为商标的注册本身是1种事实认定的行为,另1方面商标具有地域性,国内国外商标互相卡住的现象屡见不鲜,规范商标注册的相关工作,还有很多亟待完善的法律规定。 延伸阅读: 抢注商标是否合法恶意抢注商标该如何认定如何抢注商标,具体有哪些情况。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3、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制约企业的发展,让企业维权费用变高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浪费商标资源等。《商标法》第3十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1、制约企业的发展: 许多企业,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没有注册商标,而当自己需要上市、进1步发展需要注册商标的时候,才发现商标被人抢注了。这个时候不仅仅发展的步伐停滞不前了,还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购买回商标或者注册另1个商标。不利于商标竞争。

2、让企业维权高: 许多企业为了防止企业的品牌、主打商标被抢注,去注册全类商标,而申请的费用和续展的费用都十分高昂,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

3、浪费商标资源: 许多企业如腾讯、小米、网易等等公司,为了防止自身商标被他人抢注,开展了防御性商标注册,像是老干妈的“老干爹”、“老干姐”等,还有小米的“大米”、“虾米”“玉米”等,因为没有进行商标的使用,都是对商标资源的极大浪费。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1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商标法》第6十5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第3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3十1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1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3十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3十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综述,被恶意抢注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个重大的打击,会让企业重新花费对于无形资产的投资,加重维权的力度。因此如果企业面临竞争对手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积极收集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整理自己企业设计商标的相关资料,向法律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商标权需要摊销吗 商标权转让缴纳什么税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恶意抢注危害商标的危害有哪些?



4、恶意抢注危害商标的危害有哪些?

“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1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关于“恶意抢注商标”,《商标法》第3十1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恶意抢注商标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

1、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恶意抢注商标的实质是对他人商誉或声誉的盗用,或者对公共资源的非法占用,必然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了应对恶意抢注商标,企业或者高价回购,或者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解决诉讼,或者事先注册大量的所谓“防御商标”,造成经济资源的无端浪费。恶意抢注商标的泛滥,影响到正当经营者对商标知名度的培育,阻碍甚至扼杀知名品牌的形成。

2、耗费大量的商标审查和司法资源,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由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大行其道,包括侵犯他人权益、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以及没有真实意图的商标,致使本来已经不堪重负的商标审查人员和司法人员雪上加霜,严重降低了商标审查和诉讼效率。我国商标申请量和保有量已经连续十年世界第1,目前仍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由于商标审查期限长,在先的商标障碍多,致使正常的商标申请变得困难,由此影响到正常商标秩序的建立。

3、严重危害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例如日本产业经济就曾公开发表言论职责我国恶意抢注商标横行,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则专程赴华打击伪意大利品牌等。

商标被抢注有什么后果?



5、商标被抢注有什么后果?

商标抢注的后果包括:

1、商标抢注会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2、商标抢注会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3、商标抢注会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2条 申请商标注册 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 不正当手段 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第5十8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 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反不正当竞争法 》处理。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6、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的坏处有制约企业的发展,让企业维权费用变高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浪费商标资源等。《商标法》第3十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1、制约企业的发展: 许多企业,在刚开始发展的时候,没有注册商标,而当自己需要上市、进1步发展需要注册商标的时候,才发现商标被人抢注了。这个时候不仅仅发展的步伐停滞不前了,还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去购买回商标或者注册另1个商标。不利于商标竞争。

2、让企业维权高: 许多企业为了防止企业的品牌、主打商标被抢注,去注册全类商标,而申请的费用和续展的费用都十分高昂,增加企业保护商标的成本。

3、浪费商标资源: 许多企业如腾讯、小米、网易等等公司,为了防止自身商标被他人抢注,开展了防御性商标注册,像是老干妈的“老干爹”、“老干姐”等,还有小米的“大米”、“虾米”“玉米”等,因为没有进行商标的使用,都是对商标资源的极大浪费。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1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商标法》第6十5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商标法》第3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3十1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1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3十2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1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3十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综述,被恶意抢注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个重大的打击,会让企业重新花费对于无形资产的投资,加重维权的力度。因此如果企业面临竞争对手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可以积极收集对方恶意抢注的证据以及整理自己企业设计商标的相关资料,向法律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延伸阅读: 商标权需要摊销吗 商标权转让缴纳什么税 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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