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需要那些资料,商标复审需要律师吗

商标复审需要那些资料



1、商标复审需要那些资料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 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信封复印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评审委托书、主体资格证书等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商标复审需要律师吗



2、商标复审需要律师吗

法律分析:需要,如果是不良影响被驳回,要写出不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理由。这都需要专业人士来撰写。 因此,商标驳回复审,1般都是请专业代理机构以及律师1起来完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十4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商标复审需要哪些步骤



3、商标复审需要哪些步骤

商标复审须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3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十7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十9条 依照商标法第4十9条第2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4十4条第1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4十5条第1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第5十2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和第十6条第1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第5十3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原异议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通知原异议人参加并提出意见。原异议人的意见对案件审理结果有实质影响的,可以作为评审的依据;原异议人不参加或者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第5十5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4十4条第1款规定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5十6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4十9条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和当事人申请复审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5十7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商标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4、商标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什么?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



5、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条件?

商标注册经过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和在先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的或者不符合商标法不与注册禁止性规定的商标驳回,商标申请人可以做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6、商标驳回复审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想象1下这个画面,当你有了1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当你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地设计出了1个商标,你开开心心蹦蹦嗒嗒地跑去商标局注册,什么?被驳回了??随着商标申请量日渐剧增,截止2015年10月7日,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004万件,首次突破千万大关。与此同时,商标驳回的数量也是持续增加。面对商标局下发的驳回受理,该如何处理?这对很多创业者都是比较关心的1个问题,放弃复审意味着这个商标将彻底不属于你,做复审又不知如何取证。事实上,其实每1个商标的驳回它都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规定,商标驳回可分为绝对理由驳回和相对理由驳回两种。1所谓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通俗地讲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也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2商标被驳回的相对理由:

1、同1类别相同商标;

2、同1类别近似商标;

3、同1类别中商标有部分相同、部分近似;

4、不同类别却是保护同1种商品;

5、不同类别却是保护类似商品;

6、相同商标或近似商标,申请日期在后;鉴于我国近年来的创业热潮,商标注册量急剧上升,商标审查人员也随即不足。再者加上商标审查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及背景又不统1,还有审查员的主观分析、判断能力各不相同,其商标审查结果就截然不同。比如,同1个商标在两个审查员手上可能就是两个结果。因此,当申请注册的商标只要没有根本性的违反《商标法》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禁令条款之时,都可以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程序1经启动后,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注册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使用证据等依法作出公正决定。这里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复审申请法定时间期限只有15天,犹豫不得,想要商标就立即行动;尽快的准备复审材料。

2、复审部门为商标评审委员会,而不是审查时期的商标审查部门;

3、复审是1次为自己争取权利的行政救济措施,而不是驳回就死路1条;

4、复审是当事人自愿行为,可以主张复审,也可以放弃复审;主张复审,可能会获得初审公告;放弃复审,永远没有获得初审公告的机会;

5、复审须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书,目前不支持口述,电子文档,录音资料等形式;

6、复审的主体资格必须限于申请注册人;

7、复审必须有具体的复审请求和事实依据;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当前,随着政府对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与自然人商标保护意识也日渐强烈、国外企业、自然人又纷纷加入中国商标注册保护的阵营中,就商标本身而言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商标如期获准注册成功的几率相应来说会有所下降。

8、复审必须依法缴纳复审费用;

9、申请注册人无力提出复审的,可以委托代理组织;当前,随着政府对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与自然人商标保护意识也日渐强烈、国外企业、自然人又纷纷加入中国商标注册保护的阵营中,就商标本身而言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商标如期获准注册成功的几率相应来说会有所下降。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企业应当把握自己的权利,因为从目前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代理情况来看,通过商标驳回复审取得权利的注册申请人不在少数,成功率还是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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