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著名商标怎么申请?如何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
1、浙江省著名商标怎么申请?
1、主管部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申请时间:需在2012年5月10日之前填写申请材料交给分管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在6月25日汇总上报市工商管理局。
3、申请条件:a.商标使用3年以上;b.行业排名省内领先;c.营业额要求。具体见参考资料。
4、关于代理,由于需要撰写的材料较多,申请流程较繁琐,有些需要动用社会资源,所以大部分的著名商标都是由代理机构,如裕阳知识产权(全称浙江省裕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为申请的,1般的费用为4-6万,根据企业的条件而定,条件越好,费用越低,1般申请不成功都会退款的。
2、如何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宁波市知名商标
你好。
1、 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 商标所有人为在本省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2、 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实际使用期限已满3年;
3、 商标所指商品在同类同档商品中质量优良、稳定,售后服务优良,具有效高市场声誉;
4、 商标所指商品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 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
6、 商标所有人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措施。
2、 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基本情况;
2、 主体合法性证明材料;
3、 证明该商标持续使用有关材料;
4、 证明宣传该商标的有关材料;
5、 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6、 证明该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
7、 证明该商标著名的其他材料;
8、 申报商标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情况;
3、 申请认定浙江省著名商标的方法步骤:
1、 由企业自愿报名,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向宁波市工商局余姚分局提出申请,由余姚分局受理后报宁波市工商局进行初审,宁波市工商局提出意见后报浙江省工商局;
2、 浙江省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认定条件的,交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
3、 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论证,根据具体认定条件,对申请人的注册商标是否具备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进行评审表决。浙江省工商局对经浙江省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确认具有浙江省著名商标资格的,予以认定并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告。
4、 浙江省著名商标的延续认定: 凡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为保证著名商标的连续性,可向浙江省工商局申请延续认定。每次延续有效期为3年。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3、浙江省级研发中心申请条件是什么
全国企业如需了解评估企业可以申报哪些补贴项目、政策扶持、企业项目申报、资质认证等,可以到我们: 专才管理官网 进行查询评估与合作,为全国企业单位提供1站式解决方案,希望能帮到你。 专才管理 ( 专注于企业项目申报、补贴申报服务 等)给大家详细介绍关于浙江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的具体指南的相关信息,让大家1目了然! 申报条件 (1)在我省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已建有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3)企业上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不低于5%,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 2.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250万元; 3.销售收入20000万元以上的,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不低于800万元。 (4)有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专职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15人(软件类企业30人),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不低于研发机构职工总数的50%; (5)能保证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研发场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原值总额5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00万元以上);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不超过科研设备原值总额的30%(科研生产共用的设备原值按30%比例计入科研设备原值); (6)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独占许可等方式,在其申报领域拥有1件以上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1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6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自主知识产权; (7)近3年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5项以上; (8)建立完整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各项规章制度明确; (9)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度至申请之日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严重的环境违法、知识产权违法、税务违法、科研失信等行为。 申报材料 (1)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申报企业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通过右上角“法人登录”进入系统,点击首页中的“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下方的“点击申报”按钮,进行填报。填报过程中保存的草稿,可从政务服务网的草稿记录中找回,并继续填报。 若申请书被退回,可进入“科技企业成长在线”修改:点击“平台建设”,选择“省级高企研发中心”模块,点击“点击申报”按钮进入进行修改提交。
4、我想申请1个名牌商标,不知道有哪些条件?求高人指点
根据我国《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3章 申请条件 第9条 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1者,不能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3)在近3年内,有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4)在近3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5)近3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5、浙江著名商标申请条件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 著名商标 (16张) 个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1)该商标注册已满3年且自注册之日起连续3年依法使用(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商标注册满1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为省内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信誉,近3年的广告宣传有1定的连续性和较广泛的地域范围,并在省内主要媒体有1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3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和市场占有率在全省同行业或同类商品或服务中居领先地位。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以省内销售为主的,其销售覆盖面至少应有9个以上市、州;以省外销售为主的,至少应有5个以上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出口为主的,年出口额至少在300万美元以上,且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了商标注册。 (5)该商标申请人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近3年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优良,信誉度高,市场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1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 著名商标产品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要达到双优,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达到国际标准,通过国家权威机构认证认可。
6、我们公司想申请浙江省著名商标,看了1些文件头也大啊,找代理机构靠谱吗?
申请著名商标是要条件的,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就可以。 作为省著名商标要商标使用达3年以上才可以,这个3年是说商标从国家商标局授权之日算(1)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具备的条件
1、该商标为国内注册商标,且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
3、使用该商标商品近3年来的销售额、利税或者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领先;
4、该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并能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
5、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地区)注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量较大或者销售地区广泛;
6、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7、未发生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8、未发生过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2)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
3、《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该商标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6、国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
7、该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假冒侵权、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证据);
8、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报表;
9、行业协会、统计或经济主管部门出具的主要经济指标排名情况的证明文件; 1
0、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销售区域的销售凭证复印件; 1
1、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 1
2、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 1
3、执行产品标准的证明材料; 1
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认定证书复印件; 1
5、企业商标管理情况资料。 (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省著名商标的程序 商标注册人认为其注册商标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通过其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省著名商标,应当填写《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按照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标明出处。 设区的市或者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十5日内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3十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和证明材料并说明理由。予以受理或者不予以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申请书件基本齐备,但需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在限期内按指定内容补正。逾期不补正的,退回申请材料。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论证,并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意见,在3个月内作出认定或者不予认定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