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为什么要绑定注册人,商标局重新备案申请情况说明怎么写啊
1、申请商标为什么要绑定注册人
申请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要绑定注册人。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申请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要绑定注册人。 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是以1定的外部标记来区分产品或服务。
2、商标局重新备案申请情况说明怎么写啊
重新备案的商标名称、原有商标的情况说明、重新备案的理由。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如果商标发生了变更、转让等情况,需要重新备案。重新备案申请需要说明重新备案商标的情况,并提出合理的理由,以说明为何需要重新备案。 重新备案商标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申请材料,如重新备案申请、商标注册证、商标变更申请书、商标使用授权委托书等,以证明重新备案的商标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要详细解释原有商标的情况,以及重新备案商标的理由和原因。
3、关于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
1、补正内容1律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2、要求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
3、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改动、添加;
4、修改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11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5、要求附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书的,应在补正栏目内注明“已附说明书”字样,并附送相应的说明书(用A4纸);
6、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用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
7、代理人的签名或者代理组织的印章应统1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并且不得遮盖补正内容;
8、对补正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相应位置说明,供商标局参考;
9、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视为未作补正,原申请失效,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补正通知书 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3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商标局主要发出3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2.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1)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2)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1类别; (3) 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
4、商标被驳回可以重新申请吗
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大概率还是被驳回,建议根据被驳回的理由进行修改或举证,再申请商标驳回复审,但是驳回复审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原因来说明,如果这个驳回的原因是事实存在的,申请人也无法辩驳的,那么自然的这个商标就无法注册成功了,但是如果驳回复审的理由充分,有凭有据,那么商标注册下来的希望还是非常大的。
2、商标被驳回无非是以下几种原因:
1、他人注册在先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1商标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 申请在先原则”, 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2、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3、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1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4、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吸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5、商标撤3后多久能重新申请
法律分析:商标撤3之后,在1年内随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仍然使用,只要按照正常申请商标的程序走就可以了。且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在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请使用商标的,但是对于商标被撤销以后的也可以继续使用,在1年内对于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就不给予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9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6、商标无效多久能重新申请?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1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4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在宽展期过后如果还没有续展的,商标失效1年后才可以申请的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1.商标权的消灭具有溯及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2.对已经执行或者履行的判决、决定、合同原则上无溯及力。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例外: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3.1年的过度期。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自宣告无效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如果注册的商标在未进行宽展或者去展的话,会有1年的过渡期,如果在1年的过渡期内未进行宽展,那么注册的商标就会被宣布无效。宣布无效后的第1年,该商标如果再次重新被申请的话,商标局是不会同意该商标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