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做好商标保护工作,商标无效答辩需要提供什么?

企业如何做好商标保护工作



1、企业如何做好商标保护工作

企业工作,归纳起来不外乎3大方面,即防范他人侵权、打击侵权假冒和提防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1、提防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现在有许多企业被人控告,其中有许多并非出自侵权人故意,往往是在不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标或产品别名、装潢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与之相近似 的情况下发生的。在这种情况下被处罚,被处罚者总觉得冤。但法不容情,违法必究。如何避免这种非故意的侵权行为发生呢?主要要做到以下几点: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标工作者,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

2、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要么使用注册了的商标。申报了注册但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只是受理了,也最好不要提前使用,因为该商标 的专用权是不确定的。为避免注册时间长和急需使用的矛盾,建议企业申报注册要有超前意识,在产品开发研究之初就申报。

3、不对产品起别名。如需要区分自己同1类型的新老产品,可以给新产品起1个新的名称,但必须作为商标申报注册。

4、依法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不改变注册商标的图样。如确需改变,则将改变后的图案申报注册。

5、设计商标标识和产品包装时,尽量突出注册商标图形,少1点装潢图案。最好是在申报商标注册时,就考虑标识和包装设计的要求,或者先设计出产 品标识和包装,然后将其能够作商标注册的部分提出来申报注册。另外要留意同行业同类产品的标识和包装,不要仿照他人的设计风格,要有自己独特的设计思路和 风格。

2、防范他人侵权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1个重要的方面。除了要注意前面所说的方面的问题外,还要注意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关注商标注册情况,注意查阅《》,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提出异议或争议。我国《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 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2、经常进行市场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的标识包装,发现侵权嫌疑时,要及时加以制止,直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

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关。有些注册人保管不善,造成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 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未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 律、合同和良心,加印数量转卖给他人;等等。还有1种情况就是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此时1些不法之徒就会高价回收这些标识物,用以制造假冒产品。对付这种 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4、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是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便是防御商 标。我国《商标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1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此种商标1般难以 注册,但1经注册,则不因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我国因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只能按1般商标分别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即不得连续3年停 止使用。但我国商标法对此种商标使用,规定的范围很宽,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因此 企业只要在3年内使用1次,或做1次广告,即可排除“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障碍。联合商标是指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者在同1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即为联合商标。联合商标以其中 1个商标为主,称为主商标,亦称为正商标。注册联合商标可以有效地保护其主商标不被他人模仿或部分抄袭。

3、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从以上规定来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要大得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注册人对市场上或广告中出现的涉嫌侵犯自己注册商标(包括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措施。第1,进行必要的合法的调查和法律咨询,搜集证据。第2,向涉嫌侵权人提出强烈抗议和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第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请求制止侵权行为。第4,向人民法院起诉。第5,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第6,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要积极配合,提供《商标注册证》及其他证据和线索。第7,对可能出口的侵权产品,要请求海关扣押。第8,对涉嫌犯罪的,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假冒注册商标是1种严重的侵权行为,达到1定程度则构成犯罪。1997年新《刑法》规定了3种商标犯罪:1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假冒商标罪);2是销 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3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刑法》第21

3、21

4、215条)

4、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国际上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前面所说的商标侵权,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前提条件下,判断两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如果相同或近似,则1般构成侵权,反之则不构成侵权。但驰名商标突破了“相同或类似商品”这个界限。首先是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我国1984年加入巴黎公约,即是指1967年斯德哥尔摩文本)对驰名商标提供特别保护,但仅限于“相同或相似 的商品”。它的特别表现在某商标在其注册或使用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在其他成员国也要受到保护,即使在其他成员国该驰名商标并未进行注册。1994年4 月签署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最后文件中的“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则把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扩大到了 “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我国1996年8 月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不仅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非类似商品和服务上,同时扩大到企业名称上的保护,即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 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1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还可以请求撤销。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改,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沿袭了过去的规定。尤其是,将驰名商标的保护纳入到了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中,体现在《商标法》第十3条上。延伸阅读: 我国与美国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方面的区别 法律对商标保护是怎样规定的 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规定以及什么情况下不予认定。

商标无效答辩需要提供什么?



2、商标无效答辩需要提供什么?

商标的无效答辩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我把整理好的商标无效答辩需提供的材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提交商标异议答辩材料注意什么?   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1起寄送商标局。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   关于补充证据材料的宣告与提交时限   根据《商标法》第2十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宣告,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充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   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1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1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式照常进行。   被异议人的答辩应包含有以下内容:   1.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异议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递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虽然法律设有此但书规定,当事人应当尽地在异议期限内寄异议答辩并保证邮戳清晰,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异议人的答辩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且邮戳日不清,则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答辩日。如果该实际收到日超过法定异议期限,有可能导致已做出裁决,则必然会给利害关系人带来不利影响,也会给商标局的异议审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什么是商标权   所谓商标专用权***以下简称商标权***,是指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只准许商标注册人专用,排除任何其它人使用的权利。商标权也是1种财产权,它与所有人的其它财产1样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商标权具有以下权利:   1. 独占权,指商标专用权的规属,经注册的商标,商标专用权归商标注册人所有,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和拥有。   2. 处置权,指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法律的规定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商标,包括把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许可其它人使用、还可以商标折价对其它企业入股投资。   3. 使用权,指商标权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他人不得任意干预或侵犯。无论商标权人采取何种方式使用其商标,均包含着其对社会、消费者的义务,商标权人不得违法使用其注册商标,而且只有在法律的范围使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4. 禁止权,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未经许可任何人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有权禁止他人伪造、擅自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服务专案标志,同时禁止他人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其合法权益。   5. 续展权,指商标权人为了维护其商标专用权,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或法定期间内申请续展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申请商标争议答辩的条件   商标争议答辩是指被争议人在自己申请的商标核准注册后被提出争议,为了维护商标权的合法合理使用进行的答辩。   商标争议答辩申请的必备条件:申请争议答辩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并且核准注册商标被争议人提出了争议;在争议答辩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资料。   商标争议答辩人需要准备:申请人简介、已注册商标使用和宣传情况;提出争议答辩的理由,其理由必须是被争议商标与已注册在先的商标***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商标争议答辩申请书》;企业的身份证明档案***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影印件***。如委托代理申请,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提交争议答辩申请后,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争议答辩申请受理通知书》;   1年半到两年左右的时间,商标局会发出《商标争议裁定书》。   争议当事人中任何1方对争议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争议复审,对争议复审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提供的商标无效答辩需提供的材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有什么区别



3、驰名商标的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有什么区别

1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1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中国名牌产品,又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   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2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1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2、2者的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2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2者的评价机制不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1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这1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1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2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6、2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1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定则主要是为授予企业1种荣誉,属于国家奖励机制的1部分。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4、申请驰名商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驰名商标需要如下条件:

1、该商标必须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2、该商标必须为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的商标;

3、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3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4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有什么区别



5、驰名商标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有什么区别

1般而言,“中国名牌产品”必须具有市场知名度高的商标,同样,驰名商标的载体——产品必须是质量过硬、具有竞争优势。1些产品,如鄂尔多斯牌羊绒衫等既是中国名牌产品,又具有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这两种荣誉在彼此认定过程中也具有互相的参考价值。但是,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在很多方面有明显的区别:

1、2者的法律依据和实施部门不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依据该法律制定的“商标法实施细则”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企业的驰名商标必须向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认定后才为驰名商标并享有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授权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统1组织实施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

2、2者的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由此可以看出,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而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3、2者的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既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也包括外国企业在华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我国企业的产品,不受理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4、2者的评价机制不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规定:驰名商标将从企业的1种荣誉变成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进行批量评比认定。这1新规定的出台意味着驰名商标批量评定的历史已经成为过去。而《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每年进行1次,每年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开展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产品目录。凡不在当年评价目录内的产品申请不予受理。

5、2者的认定条件不同。驰名商标的构成要件为: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使用范围的相关材料;关于该商标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该商标在中国或其他国家或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既往记录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范围等有关材料。而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重点为:实物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所执行标准水平;企业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和顾客满意程度等指标必须在全行业中位居前列。

6、2者的认定的后果不同。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1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商标局进行仲裁。按《驰名商标认定和审议办法》的规定,离开侵权纠纷,驰名商标对该企业没有任何意义。延伸阅读: 我国与美国在驰名商标保护制度方面的区别 驰名商标保护有哪些规定以及什么情况下不予认定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6、注册商标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注册商标需要哪些材料与流程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9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1致。 注册流程 商标注册必经流程包括申请、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完成5个阶段。 第1阶段:申请 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3-5个工作日就可以取得商标的受理回函。 第2阶段:形式审查 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4个月左右的时间发纸质《受理通知书》,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第3阶段:实质审查 受理通知书后约6-8个月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3个月。 第4阶段:初审公告 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第5阶段:注册 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1-2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注意:商标的使用期限是10年,10年期间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3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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