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书籍?用身份证注册的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书籍?



1、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书籍?

用身份证注册的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用身份证注册的商标续展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何办理商标续展,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1)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1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1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1段时间内,依法办理1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 书籍?



3、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 书籍?

非法学专业考生要考律师(其实现在是司法考试而不是律师考试),并非是必须学习哪些课程,而是必须掌握1个整体、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从而达到1个法律职业人员的起码要求,建议通读法学专业本科课程,仅作为参考,关键是围绕司法考试大纲做文章。1下就是:

1、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两汉的法律制度;3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2、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3、劳动法学 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4、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1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5、商法 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6、合同法 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论述。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7、.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8、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9、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能力。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 建议限选课程

1、证据学 本课程为限选课程。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证据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体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的概念、意义、种类和分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明的对象、责任、标准以及推定、司法认知和证据规则。 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证据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证据法与宪法、诉讼法和实体法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能够运用证据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诉讼中的证明问题。 建议选修课程

1、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旨在介绍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法律理论和观点,揭示这些理论和观点的内容、本质、作用和特点,阐明他们形成、发展、演变以及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和规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使学生做到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理解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法律理论、观点,批判继承我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遗产、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辨别并吸取其中有借鉴意义的东西,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服务。

2、税法 本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在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掌握的基础知识。本课程主要介绍与税法密切相关的税收的基本原理。研究税收的基本原理1般都是从研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开始的,然后再研究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体系、原则等问题。我们的研究顺序是:税法总论,税收体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税法律制度。 通过学习本门课程,要求同学能够理解和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基本上能够运用税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3、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内容。 通过教学,应使学员掌握国际商贸基本的运做过程及相应的法律框架,特别应使学员对中国法与国际法在国际商贸中的各自作用、地位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明晰国际贸易的运做流程,掌握实践中支配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包括国内法制度和国际法制度)运用国际贸易法的知识,能初步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的1些法律问题。

4、公司法 公司法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阐述有关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第1章公司法概述和第2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第2部分阐述公司法中组织法的内容,包括第3章有限责任公司、第4章股份有限公司和第5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3部分阐述公司法中行为法的内容,包括第6章公司债、第7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第8章公司的变更与终止。第4部分阐述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主要是第9章法律责任。 公司法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在对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公司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系统阐述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全面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及其基本内容。

5、《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律师制度、律师实务两部分。论述了律师制度的基本原理,对律师的基本业务做了重点介绍。从律师实务的角度,就如何运用有关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作了系统阐述,并对律师的工作方法及1些具体操作办法作了示范说明。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发展及现状,掌握我国律师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和各项主要业务,以及在实际运用中适用法律及律师业务的基本方法。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目的要求是: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对现实生活中新现象予以深刻的理论揭源。本课程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 本课程内容理论性相对较弱,实践性较强。先修课程有:民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 7民法专题: 民法专题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的以专题的形式,较深入探讨民法理论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身权、物权、侵权之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8个专题。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较深入地把握民法理论的核心内容,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重要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则的涵义、原理和方法,做到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建议补修课程

1、刑法学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具体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本课程的总体教学要求是: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的各种基本问题。

2、民法学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主任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重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法律、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概述、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民事责任。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民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 民法学应在商法、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课程之前开设。

3、法学基础知识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非法学专科毕业的学生接受比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其具备继续完成本科学习的基础,达到我国教育部对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

商标局身份证明文件是什么



4、商标局身份证明文件是什么

身份证明文件是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文件。 申请人为内地(大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标注统1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申请人为内地(大陆)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书籍?



5、非法学专业要考律师需要学哪些课程书籍?

非法学专业考生要考律师(其实现在是司法考试而不是律师考试),并非是必须学习哪些课程,而是必须掌握1个整体、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从而达到1个法律职业人员的起码要求,建议通读法学专业本科课程,仅作为参考,关键是围绕司法考试大纲做文章。1下就是:

1、中国法制史 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夏朝的法律制度;商朝的法律制度;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两汉的法律制度;3国魏晋南北朝的法律制度;隋唐的法律制度;宋元的法律制度;明清的法律制度;鸦片战争后清朝的法律制度;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中华民国的法律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2、国际公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

3、劳动法学 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4、国际私法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1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

5、商法 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

6、合同法 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论述。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7、.国际经济法 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8、知识产权法 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9、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用诉讼文书的能力。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务所常用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 建议限选课程

1、证据学 本课程为限选课程。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证据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体系;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证据的概念、意义、种类和分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证明的对象、责任、标准以及推定、司法认知和证据规则。 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理解和掌握证据学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证据法与宪法、诉讼法和实体法之间的关系;基本上能够运用证据学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诉讼中的证明问题。 建议选修课程

1、中国法律思想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旨在介绍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法律理论和观点,揭示这些理论和观点的内容、本质、作用和特点,阐明他们形成、发展、演变以及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和规律。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使学生做到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分析和理解中国历史上的主要法律理论、观点,批判继承我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遗产、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辨别并吸取其中有借鉴意义的东西,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服务。

2、税法 本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是税法研究的重要理论基础,也是在深入学习税法之前应掌握的基础知识。本课程主要介绍与税法密切相关的税收的基本原理。研究税收的基本原理1般都是从研究税收存在的必要性开始的,然后再研究税收的概念、特征、职能、体系、原则等问题。我们的研究顺序是:税法总论,税收体制法律制度,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商品税法律制度,所得税法律制度,财产税法律制度。 通过学习本门课程,要求同学能够理解和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熟悉有关的法律规定。基本上能够运用税法的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3、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主要介绍了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管理对外贸易的法律制度和国际商事仲裁的内容。 通过教学,应使学员掌握国际商贸基本的运做过程及相应的法律框架,特别应使学员对中国法与国际法在国际商贸中的各自作用、地位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明晰国际贸易的运做流程,掌握实践中支配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包括国内法制度和国际法制度)运用国际贸易法的知识,能初步分析、解决国际贸易中的1些法律问题。

4、公司法 公司法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4个部分:第1部分阐述有关公司和公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第1章公司法概述和第2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第2部分阐述公司法中组织法的内容,包括第3章有限责任公司、第4章股份有限公司和第5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3部分阐述公司法中行为法的内容,包括第6章公司债、第7章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第8章公司的变更与终止。第4部分阐述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责任问题,主要是第9章法律责任。 公司法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在对我国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公司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系统阐述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全面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及其基本内容。

5、《律师实务》 《律师实务》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律师制度、律师实务两部分。论述了律师制度的基本原理,对律师的基本业务做了重点介绍。从律师实务的角度,就如何运用有关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作了系统阐述,并对律师的工作方法及1些具体操作办法作了示范说明。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我国律师制度的性质、发展及现状,掌握我国律师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和各项主要业务,以及在实际运用中适用法律及律师业务的基本方法。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的选修课程,本课程的目的要求是: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对现实生活中新现象予以深刻的理论揭源。本课程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 本课程内容理论性相对较弱,实践性较强。先修课程有:民法学、经济法学、合同法学。 7民法专题: 民法专题是开放教育试点法学本科专业的1门选修课,本课程的以专题的形式,较深入探讨民法理论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身权、物权、侵权之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8个专题。 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较深入地把握民法理论的核心内容,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各重要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则的涵义、原理和方法,做到融会贯通,付诸应用。 建议补修课程

1、刑法学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 本课程的任务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其他刑事法律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讲授与学习研究,使学生较为系统地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具体制度,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中的各种基本问题。 本课程的总体教学要求是:了解刑法学和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概况;明确刑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及其理论体系;掌握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我国刑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学会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的各种基本问题。

2、民法学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 民法学是以研究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民法学的主要主任是研究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在规律性,总结民事法律规范在适用重的经验,以正确理解和运用民法法律、为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民法学》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民法概述、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民事责任。本课程主要教学目的,是依据法律专业的需要,对必修本课程的学员进行有关民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育和培养。 民法学应在商法、合同法学、知识产权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课程之前开设。

3、法学基础知识 本课程是非法学专业专科毕业而参加“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者必须补修的1门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非法学专科毕业的学生接受比较全面的法学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其具备继续完成本科学习的基础,达到我国教育部对法学本科学生的基本要求。

用身份证注册商标用什么风险



6、用身份证注册商标用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注册商标本身没问题,但使用不当有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而且以后涉及但商标的事情,都是以你的名义参与,这是1个不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8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3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9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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