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释防御商标呢?什么是防御商标?

怎么解释防御商标呢?



1、怎么解释防御商标呢?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目前我国商标法律并未有“防御商标”的相关规定。

什么是防御商标?



2、什么是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来自现实市场活动中的商标侵权,较为普遍的是“克隆”商标的现象,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虽然对商标 “克隆”的现象,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为此,出现了注册防御商标来进行自我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2次修订版)第5十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1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1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1般不构成侵权。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1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1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什么是防御商标?



3、什么是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来自现实市场活动中的商标侵权,较为普遍的是“克隆”商标的现象,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虽然对商标 “克隆”的现象,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为此,出现了注册防御商标来进行自我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2次修订版)第5十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1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1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1般不构成侵权。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1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1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防御性商标注册是指



4、防御性商标注册是指

法律分析:防御商标(Defensive Mark)防御商标是指同1商标所有人将其着名商标在各种不同类别商品上分别予以注册,以防被别人在这些商品上注册该商标。由于这种商标具有防御作用,故称为防御商标。按照国际惯例,防御商标1般较难注册;但1经注册,则不因其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5十1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什么是防御商标?



5、什么是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较为知名的商标所有人在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外的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若干相同商标,为防止他人在这些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使用相同的商标。原商标为主商标,其余为防御商标。 防御商标来自现实市场活动中的商标侵权,较为普遍的是“克隆”商标的现象,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虽然对商标 “克隆”的现象,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已有相应法律上的规定和特殊保护措施,但是它仅限于“被公众所熟知”的知名度较高、显著性较强的商标,而且其“知名度和显著性”程度不高或尚无法确定的商标来说,则无法保护。为此,出现了注册防御商标来进行自我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2次修订版)第5十1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很显然,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从本质上讲,商标侵权行为1般仅限于有竞争关系的同1种或类似的商品和服务,在无竞争关系的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1般不构成侵权。因此,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常常有人有意或无意的利用了这1点,他们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随意复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尤其是具有1定知名度的商标,使用或注册在与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之外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企图借用知名商标品牌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影响力“搭便车”,以欺骗公众,获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这种“克隆”商标的现象是当今市场活动中较普遍存在的,它极有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出处或企业的混淆,严重影响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信誉或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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