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价值应该怎么评估,商标有什么价值
1、商标价值应该怎么评估
找专门的机构代为评估预算,自己预算的1般都不是很准确。而且目前我国市场中,也没有1个关于商标评估完善的价值体系,只有大概的影响因素。 很多情况下企业都会面临估算商标价值的需求,例如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或是企业面临资金短缺运转困难需要用到商标去银行抵押贷款,公司面临分家或破产需要进行财产评估、或是公司需要购买1个新商标,都需要评估商标的价值。这时候,知道些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就显得尤其重要。如今市场行,1般都流行着3种评估商标价值的方法:成本重置、收益现值、市场近似商标比较。
1、成本重置法用成本重置法评估商标价值,相对于其他两种方式,都要显得更加明确清晰1点。从商标最初的设计、到提交注册、审查后对该商标广告宣传,总体的方向便是重新开发如此同样价值规模的1个商标,需要投入的资金做对比统计,从而判断出现有商标的价值。
2、收益现值法 指在该商标有效时期内,在市面上能能产生多少的实质性经济收益而判断出该商标应具备的价值。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用收益现值法断定商标价值时,需要结合商标注册续展时间和次数进行综合判断,否则便会失去它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方法自身的局限性也比较高,有待改进。
3、市场比较法 用市场比较法来断定商标价值时,需要企业和当事人进行大量的市场调查,寻找和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是商标知名度和规模都和原有商标相差不大,收集到它们交易和转让的价格,从而抉择出现有商标应具有的价值。不过用这种方法来预估商标涵盖的价值,局限性依旧很大。首先便是商标在交易时,价格和信息、条件都是保密性质,不会被别人所知晓。除非双方是相处比较好的朋友关系,否则很难得知到具体相关数据。总而言之,如果企业迫切想要知道商标具备的价值的话,建议还是寻找相关的商标价值评估机构委托进行评估。自行的随意评估往往和实际价值都有多少的偏差,准确性不高,从而直接使得企业利益受损。 商标价值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网页链接。
2、商标有什么价值
据媒体报道,近日《珠海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出台,这标志着珠海首次设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正式进入运作阶段,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问题,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企业以其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1种融资行为。在珠海横琴,商标质押融资已有很好的实践,横琴工商局等部门已经推动企业通过商标质押融资近亿元,成为珠海知识产权质押的新亮点。商标质押融资是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的1个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1种有效手段。近两年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包括商标质押融资)发展迅速,融资额大幅增长(2015年全国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融资总额达931.7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国商标质押融资额达到194亿元)。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格局来看,就不难理解中央和地方为什么大力推动商标质押融资工作。商标质押融资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是帮助企业盘活商标无形资产,拓展融资渠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商标质押贷款是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的有效途径,可以帮助企业把商标无形资产转化为有形资产,实现知识产权的资本化,尤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而缺乏固定资产质押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企业获得商标权质押贷款支持后,能够迅速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转化,实现创新发展。2是推动企业提升商标价值意识,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品牌价值。很多企业忽视了商标在品牌发展中的作用,商标质押融资彰显了商标的经济价值,通过商标质押融资,不仅可以推动企业增强经营并保护商标的意识,更重要的是提高其加大创新投入,持续推进企业的稳定发展、经营商标使其不断增值的动力,推动企业走向“重品牌”和“重信用”的发展之路。3是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发展,改善融资环境,增强市场发展活力。商标质押融资其质权的设立、效力以及质权的实现都区别于传统的权利质押,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挑战,有利于推动其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发展金融创新业务,为我国企业尤其是创新型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融资环境,增强市场发展活力。虽然商标质押融资发展很快,但国内真正开展商标质押贷款的银行还比较少,纯粹的商标质押融资也非常少。由于商标特有的属性,使其在融资实践中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境。商标价值目前仍难以衡量并作准确评估。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尽管有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但关于商标价值评估的概念、范围、要求和方法等方面仍存在认知和操作上的差异,商标价值较难衡量。相对于固定资产质押融资,金融机构开展商标质押融资业务具有较大的风险。延伸阅读: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 外国人或企业可以申请在中国注册商标吗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析。
3、请问茅台酒商标是1颗星的,瓶身有国窖两字的是什么酒?价值多少?
来自订酒网的回复:国窖是泸洲老窖的1个高端品牌,他们是隶属于同1家公司的。国窖具有“千年老窖万年糟”,老窖酿酒,格外生香。1573国宝窖池,精选了城外5渡溪优质黄泥和凤凰山下龙泉井水掺和踩揉建成。酿酒行家都知道,窖的年代越久远,越是显出其价值,越能出美酒佳酿。如果掬1捧“中国第1窖”的窖泥在阳光下细看,那显现出的5颜6色会让你惊叹不已,这便是悄然而逝的数百年岁月的神奇造化。 经过几百年的连续酿酒,这些无数次经过酒液浸染、飘逸着浓郁窖香的老窖泥,已成为独有的富含各类有益微生物的庞大体系,经中科院发酵研究所检测,4口明代老窖池中含有600多种有益微生物数量,在全国各窖池中列居首位。
4、商标的体系管理
蒋百里将军在《国防论》中论述国力由:人、物(资源)和组织(制度)3个要素构成。企业竞争力也由人才、资源和制度构成,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重要资源。将军说:未来战争不是“军队打仗”,而是“国民拼命”,不是1定短时间内的彼此冲突,而是长时间永久的彼此竞走,企业的竞争就是长时间的彼此竞走。引申蒋将军的话,陆续介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这里讨论的话题是:商标的体系管理 商标承载着企业百年品牌的梦想,价值动辄过亿,1旦受损则是重大资产流失,企业拥有的商标数量越来越多,也到了必须管理的阶段,知识产权管理工具已经有了商标管理模块。商标常规的管理主要是进行监控,阻止类似商标注册,提醒及时续展,还有商标的申请、使用、撤
3、防止通用名称化等……商标管理事项不仅于此。下面根据本人在大型集团做品牌管理经验简单介绍建立商标管理逻辑模块,系统化管理。
1、已注册商标的管理 (1)对已注册商标进行逻辑分类 企业注册商标临时性、发散性特征明显,逻辑关联性差。对已注册的众多商标管理首先要进行逻辑分类、分级,搭建管理逻辑层级。商务界喜欢把商标称为品牌,根据产品体系把品牌细分为品牌、品系、品类等几级。比如宝洁公司主品牌是“宝洁”,洗发水产品有“潘婷”、“飘柔”、“海飞丝”、“伊卡璐”等品系,“伊卡璐”下面还有“水润派对”、“远离毛燥”、“告别脆弱”等品类。宝洁公司根据产品体系构建出5级商标逻辑层级,1般的企业做到2-3级即可。 建立商标的逻辑层级可以借鉴中国家族的辈分来建立,这样企业商标即便有成千上万个,逻辑层级架构都会变得清晰,这个逻辑层级本人称作“商标族系”。商标族系将各级、各个商标的重要程度做出了区分,这样可以对不同层级的商标进行区分保护,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商标的重要程度越往上越高,重要商标需要重点保护。 (2)建立商标使用管理逻辑模块 实践中,商标的使用问题受到重视程度不够。 商标的使用不仅是权利的宣示,更是品牌的推广、宣扬。权利宣示,主要在于注册商标标志(®)的标注,不少企业在产品上依然不使用注册商标标志,使得消费者不知道该商标为注册商标。在商标的使用上,对比国际大品牌,国内企业商标的使用显然不够醒目,从视觉效果上不如国际品牌那样让消费者迅速认知并记住。企业在使用商标时还存在任意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形状等许多法律问题,商标使用不当可能导致受到处罚,甚至商标被撤销……这些企业还没有足够认识。 在使用过程中,企业的主商标使用尤其重要,好商标总被别人惦记,动不动提出撤3,企业提供的使用证据总有缺陷,导致在使用商标被撤销的惨痛教训已经很多了。针对撤3企业的使用不能只是简单的使用,还需要做许多的功课,这样才能从容应对撤3诉讼。 还有1种使用不当,可能沦为通用名称。企业不恰当的宣传,不恰当的使用都可能导致商标被通用名称化,这样的案例已经出现不少。还有的情况是,企业消极维护,致使自己的商标被别人用成通用名称,比如“稻花香”商标,就被认为是1种稻米品种。 集团性企业还存在内部许可使用,对于并购、控股企业商标使用等问题。整个商标管理是个比较复杂的系统,要建立逻辑管理模块,确立每个逻辑系统的子系统,分别进行针对性管理。 ……
2、未来商标注册规划 市场总是喜新厌旧,不断有新产品涌现,旧产品被淘汰,对于新产品企业要根据产品研发进程及时布局商标注册。这个问题往往被忽略,连著名的苹果公司也没有做好,因为未能根据新产品布局进行商标注册,“iPhone”、“ipad”在中国都有在先注册,苹果公司不得不花大价钱来买。 未来商标注册规划,要根据商标族系来布局,要赶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提前注册。未来注册要考虑国际注册问题,国际注册要根据企业的国际化规划进行布局。新产品的商标注册布局,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协同,这个逻辑模块还要复杂1些。 …… 任何管理都有逻辑基础,逻辑清晰,管理起来才能得心应手。本文不是系统介绍商标管理的逻辑设置及子系统逻辑模块设置,仅在理念上表达个人看法。具体问题,欢迎讨论。 2021年12月。
5、商标法律保护体系存在哪些缺陷
商标法修改以前,《暂行规定》是我国法律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驰名商标的保护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种法律保护体系也存在1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驰名商标的概念界定不符合《巴黎公约》的宗旨。《暂行规定》对驰名商标的定义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有资格申请认定为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的产生实质是国际上两种不同制度相互妥协的结果。即,当某1商标在某1国家或者地区,被相关公众所知悉,而商标所有人没有在该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如果坚持“不注册,不予保护”的原则,对与商标所有人是不公平的,《巴黎公约》意义上的驰名商标就是为了解决这1问题,而给予未注册且已驰名的商标的1种倾斜性的保护手段。其次,该规定确立了驰名商标的“主动认定为主,被动保护为辅”原则。对驰名商标进行批量认定,这种模式不符合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的宗旨。《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国或者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1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1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以职权-如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1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依照该规定,只有在发生复制、仿造或者翻译等侵权事件时才能启动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程序,也就是“被动认定,个案保护”。再次,“主动认定”的模式不能解决驰名商标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的问题。驰名是指被广泛知晓的1种状态,而这种状态是要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发生改变的。必须以商品或者服务作为载体的商标,其被知晓的程度同样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产生变化。1个驰名商标完全可以因为产品的淡出市场而被相关公众所淡忘,不再驰名,如果仍给予其特殊保护,对于其它市场竞争主体来讲则是不公平的,同样如果1个商标已经达到了驰名的状态,在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前是不能获得特殊保护的,引起的法律后果同样不公平。驰名作为1种状态同样有其自身的空间性,1个驰名商标不可能在每1个地区和行业都被广泛知晓,如果该商标在案件的发生地不被知晓,给予其驰名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否公平呢?最后,《暂行规定》所确立的认定和保护模式,在社会公众中遭到了部分的曲解,被曲解为是1种荣誉,是1种提升品牌价值的手段,而忽略了它作为法律保护手段的实质,结果是部分企业忽视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提高,盲目的追求认定,使得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1定程度上掺入了许多主观因素,导致驰名商标名不符实,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截至到2002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共认定了293个驰名商标,但这些驰名商标的认定依据是《暂行规定》,并不是《巴黎公约》和《商标法》意义上的驰名商标,2003年6月《暂行规定》废止,那么,这些驰名商标的继续存在将形成1些法律保护上的缺憾和空档。在现行的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下,驰名商标仅仅是1种法律保护的手段,被确认的驰名商标其效力仅仅及于案件本身,1旦案件结束,驰名商标的使命即告完成,并产生两种法律后果:1是案件所做出的确认的法律效力即行终止,在第3时间、对第3事件均不发生法律效力;驰名商标归于普通商标,即和普通商标没有任何区别;2是本次认定作为下次维权时曾经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记录的证据。至于该商标是否继续驰名,应当由市场来评价。在现实中,有部分企业继续在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上标识“驰名商标”的字样,这样1定程度上加大了公众对驰名商标的曲解,不利于我国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的健康发展。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出台相应的规定,不论是依照《暂行规定》还是依照现行的 法律法规认定的驰名商标,应禁止企业在宣传中或者产品包装上标识驰名商标的字样,对于那些依照《暂行规定》认定的驰名商标,可以作为“曾经被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的材料”,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且对于规范驰名商标的管理也是有意义的。延伸阅读: 商标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商标转让合同范本 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
6、品牌和商标有什么区别?
1、对象不同:商标是品牌中的标志和名称部分,品牌是1个综合的象征,也包括了商标这1部分。
2、范畴不同:商标属于法律范畴,品牌属于市场概念。商标更多了如何合法的申请,合法的使用宣传,品牌则是帮助更好的销售,建立顾客的忠诚度。
3、所有权不同:商标握在企业的手上,品牌更多是在客户的心中。商标所有权是企业所有,品牌是在消费者的头脑中。
4、法律保护不同:商标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而未经过注册获得商标权的品牌不受法律保护。广义的“品牌”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用抽象化的、特有的、能识别的心智概念来表现其差异性,从而在人们的意识当中占据1定位置的综合反映。品牌建设具有长期性。狭义的“品牌”是1种拥有对内对外两面性的“标准”或“规则”,是通过对理念、行为、视觉、听觉4方面进行标准化、规则化,使之具备特有性、价值性、长期性、认知性的1种识别系统总称。这套系统我们也称之为CIS(corporateidentitysystem)体系。商标(trademark)是1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1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商标和品牌的区别在于:
1、商标是1个法律概念,由商标法对其进行保护,1经注册,权利人就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品牌是1个经济学概念。
2、对于企业来说,品牌通常只有少数几个,但是商标可以选择注册1系列商标。
3、商标的作用是将商品与企业,关联起来,起到标识作用。品牌关联的则是企业的整体形象但商标和品牌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企业通常将品牌注册为1系列商标之1。事实上也证明,将品牌作为,1个商标进行注册,用商标法来保护,是最方便有效,最强有力的保护企业商誉的1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