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
1、商标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1、商标无效宣告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并未获准注册,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
2、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商标的异议以及无效宣告之间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对商标提出异议的阶段是商标还没进行注册时,而无效宣告是商标已经注册了之后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时候,由商标局宣告无效。从总体上看,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申请的时间不同,受理的单位也不1样,但是这两者都是商标局提供给广大商标权人的1个保护商标的手段。但在实际操作案例中,有不少企业将商标异议和商标无效宣告作为武器,主动出击达到自己品牌战略目的。
2、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后,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被受理的注册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由商标局审查人员对申请注册商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刊登《商标公告》。此后,进入商标异议期,任何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对初步审定商标提出异议。初步审定商标1旦被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由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如果异议成立的,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综上所述,商标也是作为企业资产中的1种无形的资产,对于1个企业的商标如果被他人注册,侵权的,那么很可能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同时也影响到了商品的销售和适用,对于商标的无效和异议其实是不同的。 延伸阅读:怎么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认定注册商标流程及费用分别是怎样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要如何处罚。
2、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
1、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 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 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1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评委 申请人或代理人将无效宣告申请相关书件提交至商评委,并缴纳商标评审费750元/类别。 3)商评委受理并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后,商评委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 4)商评委作出裁决 商评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决。当事人若是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谁也不会在没有任何把握的情况下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定对方的商标是无效的,在提出申请之前就1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商标无效宣告的这件事情是非常繁琐的,当事人可以把这件事情交给代办机构完成。因为也不能1直耗在这件事当中耽误其他的工作。 延伸阅读: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和要求是什么?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3、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
1、商标申请无效宣告程序是什么?1)准备无效宣告申请书件无效宣告申请所需书件最好根据以下顺序摆放装订好:(1式两份)
1、《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商标代理委托书(若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2)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件至商评委申请人或代理人将无效宣告申请相关书件提交至商评委,并缴纳商标评审费750元/类别。3)商评委受理并审查经过形式审查后,商评委会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无效宣告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无效宣告被申请人答辩。无效宣告过程中存在证据交换程序,当事人双方查看对方的理由和证据。4)商评委作出裁决商评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并查看相关证据后,将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的裁决。当事人若是对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谁也不会在没有任何把握的情况下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定对方的商标是无效的,在提出申请之前就1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而且,商标无效宣告的这件事情是非常繁琐的,当事人可以把这件事情交给代办机构完成。因为也不能1直耗在这件事当中耽误其他的工作。延伸阅读: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方式和要求是什么?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证明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4、商标转让后无效宣告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商标转让后被宣告无效就是商标转让将不发生效力,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4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4条、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第十9条第4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第5十7条 有下列行为之1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5、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是什么关系?
1、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是什么关系?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不存在任何关系,两者具有不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注册商标无效是指因商标注册不当,有关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或裁决,使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专有权视为自始既不存在的情况。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销已注册商标的制度,有时也简称为商标撤销。注销商标是由于商标注册人自动放弃专用权引起的;撤销商标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所给予的处分;或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时所作出的终局决定。
2、商标撤销的程序根据不同原因导致的商标撤销程序也不同。1,因自行改变注册商标、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等原因导致撤销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任限期改正,在限期内拒不改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请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2,因商标权人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3,因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宣告无效的程序商标的无效宣告基于无效的理由不同,程序也有不同。1,在注册商标绝对无效理由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何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商标无效,商报局也可以依职权宣告该商标无效;而在商标相对无效理由中,只有哦有争议的商标权人或与争议商标有厉害关系的人才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商标无效。2,在注册商标绝对无效理由中,请求宣告无效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在商标相对无效理由中,相对人请求宣告无效必须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不过,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3,受理无效宣告请求的行政机关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局可以依职权宣告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并没有直接关系,涉及到商标的使用错误或者并没有合法的使用商标的,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公民对商标无效的情况进行宣告说明。而商标撤销1般体现在商标的申请过程中,因准备不充分或者违反了商标申请的相关规定所导致的无法申请商标时,可以撤销商标。 延伸阅读: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有时限要求吗?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商标驳回怎么办,商标驳回复审资料有哪些?。
6、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要多长时间
商标无效宣告1般要1年半到两年。对于因违反《商标法》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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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条等规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因违反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起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6个月。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5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2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1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