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行政救济方式都有什么?商标被驳回后,有哪些解决方案?

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行政救济方式都有什么?



1、商标权被侵犯后的行政救济方式都有什么?

1、行政救济方式 行政救济是指工商、海关等部门依据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理,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海关是我了两个主要的行政执法机关。 (1)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权的保护 我国《商标法》第5十3条规定:“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对于认定构成侵权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不愿协商或协商后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查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2)海关对商标权的保护 。

商标被驳回后,有哪些解决方案?



2、商标被驳回后,有哪些解决方案?

商标注册收到驳回通知书十5天内进行进行驳回复审,通过驳回复审维护商标权,还有就是夫放弃该商标注册换其他名称重新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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