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风险投资有什么特点?7.商标权确立的原则 8.跨国并购有哪些类型,墨西哥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国际风险投资有什么特点?7.商标权确立的原则 8.跨国并购有哪些类型



1、国际风险投资有什么特点?7.商标权确立的原则 8.跨国并购有哪些类型

风险投资是由资金、技术、管理、专业人才和市场机会等要素所共同组成的投资活动,它具有以下6个特点:   

1、以投资换股权方式,积极参与对新兴企业的投资;   

2、协助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活动;   

3、投资风险大、回报高;并由专业人员周而复始地进行各项风险投资;   

4、追求投资的早日回收,而不以控制被投资公司所有权为目的;   

5、风险投资公司与创业者的关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之上的;   

6、投资对象1般是高科技、高成长潜力的企业。   各国对商标所有权的确立,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则:   1.注册在先原则   即商标所有权属于首先注册人,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所有权的必要法律程序。采用这种原则的国家有: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捷克、斯洛伐克、丹麦、多米尼加,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日本、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墨西哥、蒙古,摩洛哥、尼泊尔、芬兰、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俄罗斯、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等。采用以上注册原则的国家又分为两种情况,1种是(大部分国家)商标首先注册人获得该商标专用权,而首先使用商标的人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如果商标的首先使用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而被别人将其商标抢先注册,则无法再取得该商标的所有权。另1种是(少数国家)商标首先注册人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在1定期限内(有的国家规定2年或3年,有的国家规定5年或7年),商标的首先使用人可以提出指控,请求予以撤销。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无人提出指控或指控不能成立,商标首先注册人即可取得绝对有效的所有权。   2.使用在先原则   即只有商标首先使用人才有权注册该商标而取得专用权。在这种原则下,商标注册在法律上只起到声明或宣示的作用,而不能起到确定商标所有权的作用。商标首先使用人随时可以对别人注册自己的商标提出异议,要求予以撤销。这样,商标首先注册人的权利始终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注册商标随时有遇到异议和被撤销的可能。采用使用在先原则的国家(组织、有:非洲知识产权联盟

1、阿尔巴尼亚、安提瓜,澳大利亚、巴哈马群岛,塞浦路斯、多米尼加、厄瓜多尔、斐济、冈比亚、巴林、孟加拉、巴巴多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文莱、布隆迪,加拿大、约旦、肯尼亚,列支敦土登,马拉维、马来西亚,马耳他、毛里求斯、摩纳哥、加纳,英国、圭亚那、海地,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拉克、爱尔兰,牙买加,沙捞越、塞舌尔群岛、塞拉里昂、新加坡、苏里南、瑞士、坦桑尼亚、泰国,特立尼达——多巴哥、突尼斯、新西兰、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拿马,菲律宾,波多黎各,卢旺达,沙巴,乌干达、美国、扎伊尔,赞比亚等国。   主要类型:   横向跨国并购:   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   按跨国并购双方的行业关系,跨国并购可以分为横向跨国并购、纵向跨国并购和混合跨国并购。横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直至获得世界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横向跨国并购中,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横向跨国并购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1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的销售。并购双方1般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并购后容易整合。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单1行业经营的风险,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直购和间购:   从并购企业和目标企业是否接触来看,跨国并购可分为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直接并购指并购企业根据自己的战略规划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所有权要求,或者目标企业因经营不善以及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而向并购企业主动提出转让所有权,并经双方磋商达成协议,完成所有权的转移。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在没有向目标企业发出并购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与直接并购相比,间接并购受法律规定的制约较大,成功的概率也相对小1些。

墨西哥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2、墨西哥申请商标所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委托书;如果申请是由代理人提交。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要有两个证人在场作证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委托书;如果申请人是墨西哥的1个合法实体,公开文件或委托书必须是经证明的。如果申请人是外国的合法实体,委托书必须符合委托国的申请法规才能予以受理。  

2、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国籍和地址,商标的显著特征,以及该商标是否包含语言要素,是否是既有形又可读的,是否是3维图形;若申请商标没有经过修改,则需要提供它第1次使用的时间,或者该商标从来没有被使用过的陈述书;申请商标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其他在法律条文规定的文件。  

3、缴纳相关费用的证明;  

4、8份不大于10cm且不小于4cm的商标图样;申请商标不得包含欺骗或误导公众的字样或标题。如果申请保护的商标没有语言要素,商标申请复印件中则不能包含或可能包含任何词语。  

5、商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申请的,硬附上商标使用或许可以及权利转让的条件。  

6、若申请注册原产地名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情况: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国籍;若申请人是法人,应当说明其性质和所从事的活动;  (2)申请人据以提出申请的合法权利;  (3)构成原产地标志的名称;  (4)对原产地标志将使用的终极产品的详细描述,包括特征、组成、提炼和生产的方法或制造过程。

墨西哥商标哪些要素可以注册,哪些不可以?



3、墨西哥商标哪些要素可以注册,哪些不可以?

1、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在墨西哥,可申请注册的商标包括单词,字母,数字,设计或3维图形。   

2、不可注册的商标要素   

1、 以动态表现的名称或图形;   

2、 构成商品或服务所必须的通用名称的标志或技术词语;   

3、 商品的性质或工业功能所决定的已作为公共特征或普通使用的3维形状,以及本身不具有显著特征而为日常所使用的产品的形状;   

4、 从整体特征上看对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有描述性的3维名称,图形和形状,包括对商品的种类,质量,功用,价值,原产地或生产日期有描述性的词;   

5、 互相独立的字母,数字或颜色,但它们的组合或伴有诸如图形,名称等要素而具有显著性的除外;   

6、 未经授权,抄袭或模仿任何国家,省份或城市的旗帜,徽章和标志,政府或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政治标记以及全称或缩写,其他官方正式承认的组织,其中包括 该组织的口头名称。   

7、 未经授权,抄袭或模仿国家的官方印章,硬币,纸币,纪念币或任何国内外法定货币的标记的;   

8、 抄袭或模仿官方承认的展览会,博览会,大会,文化和体育赛事的名称,装饰图案或奖章的标记的;   

9、 用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的地理名称和地图以及民族或种族名称并且可能就其来源造成混淆或误认的;   1

0、 因出产某种商品而出名的乡镇或地点的名称,该地点名称在属于个人所有时极为特殊或不可能造成混淆,或经过了所有人的同意除外;   1

1、 未经本人同意,或未经已亡故的人的健在配偶,最近血亲或拟指血亲的同意使用他人名称,模拟像,签名和肖像的;   1

2、 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名称和小说或人物的名称;但依有关法律已取得作者同意的除外;   1

3、 可能欺骗或误导公众的3维图形,名称或形状,包括就其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组成或质量作虚假表示的;   1

4、 注册当局认为与在墨西哥已经驰名的商标相同或相似的3维图形,名称或形状;   1

5、 在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与已经注册有效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然而,如果申请注册相同或相似商标的申请人系原商标的所有者,且这种商标仍旧是用于相关产品或服务上时,该商标则准予注册;   1

6、 与主要业务是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商品或提供相同或相似服务的公司或工业、商业或服务组织的商号相同或混淆性相似的;但该商号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日或使用日之前已经使用的除外;如果上述商号是由使用该贸易名称的使用者提交的,则不予注册;   1

7、 其他语言的翻译,擅自更改拼写或造字,不准予以注册。

米邦塔仙人掌是什么特征



4、米邦塔仙人掌是什么特征

米邦塔”仙人掌(Opuntia Milpa Alta)是由我国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1997年从墨西哥米邦塔地区引进,经过适应性栽培和品种筛选,选育出优秀的菜用仙人掌品种。1999年7月10日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向被邀请的《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科技报》、《北京晚报》、《蔬菜杂志》等新闻媒体,公布了对“米邦塔”食用仙人掌的定名,以及引进与试种的报告。为了米邦塔食用仙人掌的推广和应用,2001年4月,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在北京成立了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协作委员会。 “米邦塔”仙人掌形态特征:肉质绿色、有节、无刺或基本无刺,茎节为扁平状,呈卵形,长14-45厘米,株高2-3米,生产期10-15年;喜干燥、喜光、喜热;我国南方冬季气温保持在0℃以上可露天种植,北方采用大棚种植。 品种名称不同于商标名称。品种是生物类别的表示,特指具有某种生物特征的物种,往往是由权威机构、科研单位命名(或定名);商标是由国家商标局注册,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识,用于企、事业单位所有符合商标注册类别的商品、服务的称号。虽然米邦塔被某家公司抢注为企业商标,使用在该公司生产的所符合注册类别的商品名称上。作为我国农业部引进的优良菜用仙人掌品种——米邦塔食用仙人掌,在我国大江南北1直畅行无阻,如今,米邦塔已成为食用仙人掌的代名词。

白兰地 威士忌 金酒 伏特加 朗姆酒 甜食酒各个的商标?



5、白兰地 威士忌 金酒 伏特加 朗姆酒 甜食酒各个的商标?

你说的这几种酒都可以作为酒基使用 伏特加:伏特加现已不是苏联的特产,有许多国家如:波兰、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都有生产出品质与苏联所产相近的伏特加。伏特加无色、无香味,具有中性的特点,不需贮存即可出售。由于伏特加无色透明,与金酒1样,可与其它酒类混合调成各种混合饮品和鸡尾酒。著名品牌有:黄冠伏特加,红牌伏特加,瑞典伏特加和芬兰伏特加.除此之外用伏特加做酒基的鸡尾酒有B-12轰炸机. 金酒: 金酒又名叫杜松子酒,最先由(荷兰)生产,在(英国)大量生产后闻名于世,是世界第1大类的烈酒。按口味可分为辣味金酒,老汤姆金酒和果味金酒.著名品牌有:添加利金,必发达金和哥顿金.主要的鸡尾酒有白玫瑰. 龙舌兰:龙舌兰是1种仙人掌科的植物,通常要生长12年.龙舌兰酒〈Tequila〉: 又称“特基拉酒”,是墨西哥的特产,被称为墨西哥的灵魂。特基拉是墨西哥的1个小镇,此酒以产地得名。特基拉酒有时也被称为“龙舌兰”烈酒,是因为此酒的原料很特别,以龙舌兰(agave)为原料。特基拉酒也常作为鸡尾酒的基酒,如墨西哥日出(Tequila Sunrise)、玛格丽特(Margarite)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其名品有:凯尔弗(Cuervo)、斗牛士(EI Toro)、索查(Sauza)、欧雷(O1e)、玛丽亚西(Mariachi)、特基拉安乔(Tequila Aneio)。 朗姆酒: 朗姆酒以叫糖酒,是制糖业的1种副产品,它以蔗糖作原料,先制成糖蜜,然后再经发酵、发馏,在橡木桶中储存3年以上而成,可分为浓香型和轻香型.名品有:百家得金牌 百加得朗姆 摩根船长朗(黑) 摩根船长朗姆(白) 奇峰朗姆 美亚士 ,著名鸡尾酒有莫基多等. 我以上所说的有的是在网上查找的,因为在大学学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根据自己的1些常识选了1些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介绍给你,希望能让你满意. 你说的这几种酒都可以作为酒基使用 伏特加:伏特加现已不是苏联的特产,有许多国家如:波兰、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都有生产出品质与苏联所产相近的伏特加。伏特加无色、无香味,具有中性的特点,不需贮存即可出售。由于伏特加无色透明,与金酒1样,可与其它酒类混合调成各种混合饮品和鸡尾酒。著名品牌有:黄冠伏特加,红牌伏特加,瑞典伏特加和芬兰伏特加.除此之外用伏特加做酒基的鸡尾酒有B-12轰炸机. 金酒: 金酒又名叫杜松子酒,最先由(荷兰)生产,在(英国)大量生产后闻名于世,是世界第1大类的烈酒。按口味可分为辣味金酒,老汤姆金酒和果味金酒.著名品牌有:添加利金,必发达金和哥顿金.主要的鸡尾酒有白玫瑰. 龙舌兰:龙舌兰是1种仙人掌科的植物,通常要生长12年.龙舌兰酒〈Tequila〉: 又称“特基拉酒”,是墨西哥的特产,被称为墨西哥的灵魂。特基拉是墨西哥的1个小镇,此酒以产地得名。特基拉酒有时也被称为“龙舌兰”烈酒,是因为此酒的原料很特别,以龙舌兰(agave)为原料。特基拉酒也常作为鸡尾酒的基酒,如墨西哥日出(Tequila Sunrise)、玛格丽特(Margarite)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其名品有:凯尔弗(Cuervo)、斗牛士(EI Toro)、索查(Sauza)、欧雷(O1e)、玛丽亚西(Mariachi)、特基拉安乔(Tequila Aneio)。 朗姆酒: 朗姆酒以叫糖酒,是制糖业的1种副产品,它以蔗糖作原料,先制成糖蜜,然后再经发酵、发馏,在橡木桶中储存3年以上而成,可分为浓香型和轻香型.名品有:百家得金牌 百加得朗姆 摩根船长朗(黑) 摩根船长朗姆(白) 奇峰朗姆 美亚士 ,著名鸡尾酒有莫基多等. 我以上所说的有的是在网上查找的,因为在大学学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根据自己的1些常识选了1些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介绍给你,希望能让你满意.。

墨西哥商标注册的费用多少,流程,条件



6、墨西哥商标注册的费用多少,流程,条件

以大多数欧洲国家和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在先”原则。注册在先,在程序上是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经登记编号,按照申请在先,编号在先的原则优先获准注册。这种做法,实际上也是1种通过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原则,谁先注册专用权就归谁。“注册在先”的原则有许多优越性,它的主要特点是,获得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具有稳定性,注册后的商标今后就不会再产生商标专用权的纠纷。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上约有1半国家采用“注册在先”的原则。这些国家是:中国,日本,德国,法国,丹麦,阿富汗,阿尔及利亚,阿根廷,奥地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前捷克,多米尼加,埃及,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意大利,科威特,黎巴嫩,利比里亚,墨西哥,蒙古,利比亚,摩洛哥,尼泊尔,芬兰,希腊,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匈牙利,冰岛,伊朗,瑞典,叙利亚,多哥,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南斯拉夫,尼加拉瓜,挪威,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萨尔瓦多,沙特阿拉伯,索马里,西班牙,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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