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答辩是怎么回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1、商标撤销答辩是怎么回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通过使用证据防范
1、发票 保留真实有效的发票,这是证明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不过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注意,规范认真的填写,不要只写1个商标简称,这样的发票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
2、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1项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有力证据。
3、广告 广告是企业宣传商品或服务的重要方式,也是1种很重要的证据材料。只要在签广告发布合同的时候在合同中标志商标名称,就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了。
4、合同 如果是没有标注商标的合同是不能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因此在签订协议的时候,要完善注册商标,最好连商标注册号也1并写下来,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5、产品包装 产品包装是应对商标撤3的证据之1,但是仅凭包装物难以确定商标使用的具体时间,还需要其他证据进行辅佐,比如说,在委托印刷的时候签订的合同,合同上1定要标注商标的名称以及商标注册号。
2、通过商标监控防范 做好商标监控工作,也是维护商标合法权益的途径之1,因为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商标监控,及时了解商标的动态,如果有他人注册近似商标,或者是出现侵权行为,商标权人都可以第1时间知道,并且做出应对措施,避免企业品牌遭受他人侵害。
3、及时商标续展 虽然商标可以长期使用,但是前提是要及时进行续展,商标有效期只有十年,期满前十2个月内要进行商标续展,如果商标注册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续展,不需要他人申请,商标局也会注销该注册商标。 所以要防止商标被撤销,不仅要遵守商标使用规范,还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续展。而且只要商标权人合理规范地使用了商标,并且保留了证据,商标就不会被他人撤销成功。商标的使用证据也不需要将以上的证据全部提供,只要能证明商标进行了真实的商业性使用就可以了。
2、商标撤销与商标注销有什么区别?
1、什么是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
1、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行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3种。
2、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而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何异同
2、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主要有以下两个区别: 第1,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而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第2,对于商标所有人而言,商标撤销是被动行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人申请撤销该商标),而商标注销则是主动行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注册商标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3种。使用不当的撤销是指经审查构成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组合违反了商标禁用条款的,违反了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应予以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包括不附期限的撤销和附期限的撤销,主要是依据商标法第1
0、1
1、1
2、1
3、1
5、1
6、31条的规定来采取不同是撤销方式;争议撤销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1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注册商标的注销主要是因为注册商标十年有效期届满,商标权利人在续展、宽展期内没有办理商标续展,导致商标局默认权利人不再主张对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注销了该商标。还有1种情况是权利人不再有使用该注册商标的需求,主动申请注销商标。 1句话总结:商标撤销的原因是其具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出现,商标注销则是由于不再使用而办理。
3、商标撤销3年不使用和无效宣告的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不明白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其实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销,是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无需缴纳规费。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商标撤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2.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商标局依申请撤销。3.连续3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申请撤销。
4、商标撤销3年不使用有什么证据?
商标撤销3年不使用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撤销双方身份信息的证据。例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证明商标注册人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证据;
3、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1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2十4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第4十9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5、撤销商标注册需要多少钱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需时长9-12个月产品有效期无限制。撤销商标官费收费:500元,《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十9条依照商标法第4十9条第2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6、什么是商标撤销和无效?
商标无效和商标撤销是两个概念,商标无效是商标自始不具有商标的效力,通常是由于商标在注册之初因违反商标法相关的禁止性规定或用欺骗和不正当手段获得商标的,商标被认定无效。商标如果被无效宣告,那么商标从申请之日开始就不被法律保护,该商标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标。 商标撤销是原本有效的注册商标因为使用不当或超过商标使用期限而造成的无效。商标无效是注册时的原因造成的,而商标撤销通常是后续使用过程中造成的。 商标撤3申请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无效宣告 对核准注册的商标,自核准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其侵犯了在先权利或利益的,或任何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注条款或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均可以向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驰名商标不受5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