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1、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1、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1、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3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3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十8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2、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2、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哪凳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初审公告出来之后,并不代表商标注册成功了,还有3个月的异议期,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的注册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那么商标才算注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3十3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4条、第十条、第十1条、第十2条、第十9条第4款规李大旅定的,可以仿岩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3、商标注册公告1和公告2什么意思

法律客观: 商标注册证明公示是什么意思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是为进1步落实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建设完成的公示系统。该系统集网上查询、网上申请、网上发文、网上公告、网上缴费、商标注册证明公示6大功能于1体,可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全流程服务。2018年11月27日,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上线运行,这是商标服务载体和服务手段1次突破性变革。商标注册证明公示系统用于公示商标注册证和优先权证明、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证明类文件的基本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号、申请人名称、商标名称等条件进行检索,了解上述商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商标的初审公告(3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3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4个步骤:商标查询(1天)—商标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5-—6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友情提醒:在商标申请期间(未获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使用中标注注册标记(如:“注册商标”、“®”等),可以标记“TM”。法人申请商标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2.商标图样(包括文字图样或图形等),3.告知欲注册的产品或服务,例如想注册的是服装还是电器。



4、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3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3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怎么办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十8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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