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营业执照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什么?使用注册商标,有什么行为,就可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未办理营业执照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什么?



1、未办理营业执照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什么?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3十8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包括4种行为,即(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十1条又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作了规定,包括3种行为,1是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2是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3是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凡违反《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上述行为,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使用注册商标,有什么行为,就可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2、使用注册商标,有什么行为,就可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4)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5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1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1种商标侵权行为。但是要使每1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使用商标的状况,也不是1件容易的事,所以要考虑实际情况,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项法律规定。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括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等物品。正是由于商标标识是体现商标专用权的1种载体,所以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为是商标侵权行为。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1项是概括上述4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1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可以说,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

商标注册证下来之前使用注册商标属什么行为?



4、商标注册证下来之前使用注册商标属什么行为?

1、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记注册标记的话)属于冒充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十2条规定,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处以罚款的数额为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

2、如果是别人的商标(人家取得注册了)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情节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请参看: http://**/view/560488.htm?func=retitle。

什么情况下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5、什么情况下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如下情况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1、除依法享有相应权利以外的其他人,擅自使用、销售、出租他人注册商标的;

2、为前述行为提供帮助或便利条件的;

3、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十6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第5十7条 有下列行为之1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6、什么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法》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5十2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包括5种行为,即: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1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十条对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作了规定,包括两种行为:

1、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晶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凡违反《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上述行为,均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