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划分?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划分?
商标局的职能是受理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的审查,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授予或不予授予注册证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评判结果不服的话,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两者行政级别是平级的。
2、简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职责。
1、机构:商标评审委员会是依《商标法》设立的隶属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并独立于商标局的机构。商评委虽为行政管理机关的内设机构,但并不负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也不是商标局的行政复议机构,而是应当事人申请实施复审和裁判的职能。商标评审委员会由1位主任委员、3位副主任委员、若干位委员组成。商标评审委员会还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证求意见。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商标评审委员会现有人员编制70人,内设8个处,现有人员7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巡视员1名,处长9名,副处长17名。 根据上述职责,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置9个职能处:综合处、案件受理处、案件审理1处、案件审理2处、案件审理3处、案。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自权利
先简单点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的的确认和保护机关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是商标权的确认机构 商标评审委员会是有争议、异议的商标确认机构,还有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