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自“蝴蝶”缝纫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某生产缝纫机用品的A公司为扩大知名度,,8、我国为什么要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
1、案例分析题:自“蝴蝶”缝纫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某生产缝纫机用品的A公司为扩大知名度,
你好: 你这完全是1个论述题了。 你可以参考1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4条 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第5条 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6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3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1)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2)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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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国为什么要对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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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什么要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的保护?
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是1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不仅仅局限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而且在某些特定场景,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申请注册或者使用时,都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因此驰名商标被赋予了比较广泛的排他性权利。驰名商标认定标准(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与普通商标的不同1,、定义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的要在中国国内为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普通商标则不需要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也不需要享有较高声誉。
2、认定方式不同普通商标1般是商标局认定,而驰名商标有时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认定或法院的判定。
3、保护程度不同普通商标只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驰名商标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恶意注册,其它公司不得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也不能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4、司法保护不同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为两个:1是在注册阶段的保护,2是在注册后发生商标侵权阶段的保护。而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在注册成功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驰名商标的保护 1.禁止不当注册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2.禁止不当使用3.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4.禁止作为商号使用5.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1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3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