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家具的商标有哪些,商标第20类需要转让给自己另外一个公司怎么操做?
1、第20类商标转让中适合做家具的商标有哪些
商标转让要求是1标1类1申请的,基本流程是: 提交所需材料:如转让申请书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书等--商标局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因转让的都是已注册商标,因此1般审查、公告都会比较顺利 第20类主要包括家居制品。第20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0类商标注册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第20类商标注册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9类);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床单和枕套(第2十4类);鸭绒被(第2十4类)。 商标注册第20类的小项是2001家具;2002非金属容器及附件;2003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2004镜子、画框及部件;2005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2006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2007非金属牌照;2008食品用塑料装饰品;2009禽、畜等动物用制品;2010医院用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2011非金属棺材及附件;2012非金属家具附件;2013垫,枕;2014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2、商标第20类需要转让给自己另外1个公司怎么操做?
办理商标的费用是:
1、商标注册预先查询
2、提供具体的产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并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具体确认划分类别和群组。
3、商标名称核准(由工作人员具体操作,之后将核名结果告知商标申请人)提供商标申请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a、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照(放大1倍清晰)和对应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相关证照。自然人还应提供亲笔签名。 c、同时应提供的有:准确的收信地址、邮编,和收信人。以便我们及时寄出相关文件
4、办理商标具体事宜
1、由工作人员出具商标申请书及代理委托书,将由商标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2、办理申请交费。
3、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5、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24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1系列活动。
6、商标注册初审公告。
7、注册申请后所须时间 4个步骤:商标查询(即刻)—商标形式审查(10天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可使用)—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左右)—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1个月)。
3、20类商标是什么
第2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4、商标20类包括什么
商标第20大类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家具、镜子、相框;
2、存储或运输用非金属容器;
3、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鲸骨或珍珠母;
4、贝壳、海泡石、黄琥珀等。但是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实验室用特种家具、医用特种家具、床单和枕套以及鸭绒被等。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1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5、商标20类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类别中第20类的内容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第20类商标注册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5十1条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6、商标分类第20类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上海雾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2十类 家具,镜子,相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注释】 第2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 ——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 ——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 ——非金属牌照; ——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9类); ——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 ——床单和枕套(第2十4类); ——鸭绒被(第2十4类)。 2001 家具 碗柜200014, 药柜200015, 凳子(家具)200020, 婴儿玩耍用携带式围栏200022, 婴儿床200023, 婴儿摇床200023, 摇篮200023, 图书馆书架200024, 床架(木制)200026, 瓶架200031, 餐具柜200034, 书桌200036, 办公家具200037, 办公室用家具200037, 服装架200038, 家具200041, 索引卡片柜(家具)200043, 文件柜200044, 椅子(座椅)200050, 座位200050, 安乐椅200051, 头靠(家具)200052, 帽架200053, 陈列架200057, 衣架200059, 挂衣架200059, 档案架(家具)200062, 扶手椅200063, 有抽屉的橱200066, 柜台(台子)200067, 桌子*200070, 床垫*200079, 有小脚轮的茶具台200082, 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