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向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商标无效的证据材料。

2、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

3、商标局审查后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十4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1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1)商标异议申请书;(2)异议人的身份证明;(3)以违反商标法第十3条第2款和第3款、第十5条、第十6条第1款、第3十条、第3十1条、第3十2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



2、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有:提出异议-通知答辩-补证-做出裁定-送达裁定书。 商标异议的审查主体:由商标局负责审查。 商标异议的行使时间:对任何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从公告日起3个月内。 商标异议的行使的效力: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被提异议以后,该商标注册流程即进入异议审查程序。 商标异议的流程步骤: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3十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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